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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四川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2021年政治学习(7)5月21日

发布时间:2021-05-20      编辑:哲学系新闻中心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乡村振兴促进法》是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制定的法律。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主要特点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等。将维护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摆在突出位置、贯穿法律始终,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使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支持者和受益者。

各单位要组织教职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要认识到《乡村振兴促进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提升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持续着力、持续奋斗,为坚定不移地打赢脱贫攻坚战继续努力,推动实现乡村振兴新的胜利,为全面推进我校建设做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学习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请各单位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学习。

学习材料:

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学习的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宣传部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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