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四川大学选聘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系)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学校高素质综合人才培养,现启动我院(系)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
一、岗位设置
本科生兼职辅导员勤工助学岗(江安1人)
二、岗位职责
1.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学生头脑,提高学生的道德品质、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2.承担形势政策教育、党课、团课、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学生干部培训等相关课程。
3.做好学生违纪处分、学习生活行为规范引导督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4.做好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学生帮扶等具体工作,切实关心、帮助学生。
5.组织学生开展文化素质教育、安全法纪教育、身心健康教育、社会实践、志愿活动、课外科技活动、文体活动等工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6.积极开展学生生涯规划及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帮助学生顺利就业。
7.积极开展校风、学风建设、党团组织建设、班级建设和寝室文化建设,大力营造积极向上、创新争优的良好氛围。
8.了解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密切关注学生中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9.完成学校以及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选聘条件
选聘参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有关精神和学校辅导员招聘的有关条件执行,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敏锐性强,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强的法制观念。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曾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熟悉、热爱学生工作。
3.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善于解决实际问题。
4.鼓励在博士研究生中聘用兼职辅导员,同等情况下博士优先。
5.研究生申请兼职辅导员,同等情况下,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6.研究生申请兼职辅导员,需经其导师同意,且不得影响正常的学习、科研活动,每周工作时间不低于15小时。
7.研究生申请兼职辅导员,申请者不能同时申请两个岗位,考试不及格或违纪者原则上不能申请。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5日前
2.报名方式:填报岗位申请表发送到406179319@qq.com
哲学系
2022年8月21日
附件:哲学系选聘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