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主题】三纲说的来源、形成与异化【讲座时间】4月17日下午14:00
【讲座地点】江安校区一教B305
【内容简介】郭店简《六德》篇提出了“三大法”或“六位”的位分伦理学说。《成之闻之》篇继而以“天常”或“大常”肯定此一伦理学系统,以“天”作为其存在意义的终极根源。孔子是三大法说或六位说的集大成者,是其理论系统的正式提出者和构建者。此三大法说或大常说,与汉人的三纲说高度相似。“大法”即“纲”之义。孔子的三大法说与汉人的三纲说是一脉相承的,前者是后者的直接来源,是其第一个阶段。实质意义上的“三纲”观念出现很早,名义上的“三纲”概念在先秦已隐约出现,汉初正式出现了“三纲”一词。三纲说的提出,乃位分伦理学不断纲常化的结果。董仲舒虽然不是三纲说的提出者,但是他以天道观论证其合理性,并提出“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的命题,其理论贡献是突出的。“三纲”有多方面的含义,其作为位分伦理之主干或基本结构义是至为明显的。而且,无论是董子还是《白虎通》的三纲说,都以“匹合”为第一义和第一原理;“主从”义则必须居于“匹合”义之下,并受到后者的严格限定。所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说,其实出自《礼纬·含文嘉》。此种三纲说未得汉人三纲说之大义,是对汉人正统三纲说的扭曲和异化,又因其不符合现代价值观念,故应遭到否定和批判。
【主讲人】丁四新,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曾任武汉大学二级教授。现兼任中国周易学会副会长、北京市哲学会副会长、老子学研究会副会长,受聘四川大学强基计划哲学专业特聘学术导师及教学督导、华东师范大学兼职教授、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主要从事中国哲学与儒家经学的研究,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郭店楚墓竹简思想研究》《郭店楚竹书老子校注》《楚竹书与汉帛书周易校注》《先秦哲学探索》《周易溯源与早期易学考论》《中国哲学通史·秦汉卷》等著作,主编《简帛思想研究》,荣获多项省部级优秀学术成果奖。